《公司法》学习笔记——合并与分立
公司合并
概念 | 两个以上的公司,订立合并协议,依照公司法的规定,不经过清算程序,直接结合为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。 |
种类 | 吸收合并:A+B=A |
新设合并:A+B=C | |
程序 | (1)股东(大)会作出决议(特别决议); 假设A公司净资产1000万,B公司净资产-1000万,新设合并C公司,合并后净资产是0,对A公司债权人是灾难,对B公司债权人是福音,有可能会损害一部分债权人利益,因此公司合并要有债权人保护机制。A公司可以要求A公司或合并后承续的C公司请偿债务或提供担保,通常是到期的债权人有权要求清偿债务,没有到期的债权人有权提供担保。 假设A和B吸收合并为A,会发生B公司的注销登记,A公司的变更登记。假设A和B新设合并为C公司,A和B都要办理注销登记,C公司办理设立登记。 |
后果 | 合并各方的债权、债务,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。 |
公司分立
概念 | 一个公司依法不经过清算程序,分为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的法律行为。 |
种类 | 派生分立:A=A+B(与吸收合并相反)。 |
新设分立:C=A+B(与新设合并相反)。 | |
程序 | (1)股东(大)会作出决议; 理解:与合并的区别:一是少了一个签订合并协议的步骤。分立中,由于分立是由一个变成多个,无法事先签协议。二是没有规定债权人保护机制(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或者提供担保),只是规定了通知与公告程序,原因是公司分立的法律后果,足以保证债权人的利益不至于受到不利影响:如果没有事先约定的话,不管公司分立时做出了何种债务清偿安排,债权人都可要求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。 (4)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。 假设A派生分立为A和B,A注册资本减少,会有个变更登记,B公司有个设立登记。假设C公司新设分立为A和B,C公司要办理注销登记,A和B两个公司要办理设立登记。 |
后果 |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。但是,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。 |